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135条第二款规定: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用句俗话来说就叫买卖不破赁,也就是说新房东有义务履行你和前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新房东不履行你和前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那就是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