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年来最大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在即。昨天,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专门就此事进行了政策答疑。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人士须年满37周岁。
在2005年12月31日前为单身的人士,如果在之后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还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对此,市国房局解释,凡在2005年12月31日年满或超过35周岁的单身人士,从2006年1月1日截至签订本次租赁合同之日,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申请条件的,应以单身人士名义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但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