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今日热点 | 房地产金融 | 尾房新闻 | 家居风水 | 购房指南 | 漫画地产 | 房产社区
地产研究 | 楼市快讯 | 二手房动态 | 认识尾房 | 设计空间 | 租房指南 | 土地政策 | 拆迁政策
专家评论 | 别墅动态 | 写字楼动态 | 租房故事 | 业主维权 | 淘二手房 | 房贷政策 | 其它政策
出租房 | 求租房 | 合租房 | 公寓 | 二手房 | 商住楼 | 别墅 | 厂房 | 写字楼出租出售 | 商铺出租出售
 
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 房产资讯 >> 土地政策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出台


发布日期:2008-1-31  信息来源: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2008年一定要解决土地增值税清算这道难题,有关部门早在去年下半年就下了决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要求各地依准则监督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该准则正式生效日期为2008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是指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信息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提出鉴证结论或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报告,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鉴证业务。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可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

  据介绍,税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10项资料:土地增值税纳税(预缴)申报表及完税凭证;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账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价款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凭证;转让房地产项目成本费用、分期开发分摊依据;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合法有效凭证;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其他证明资料。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主要内容还包括: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审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纳税人将开发的房地产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有关问题如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确定;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以及扣除项目的审核等内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韶关家园房产频道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用户使用本站的服务,即认为用户同意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之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韶关家园房产频道-韶关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韶关房产网),韶关租房、韶关二手房、韶关楼盘◆◆◆
Copyright © 2006-2008 SG169.COM  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经营许可证:粤B2-20051051 粤ICP备050183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