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黄金山公墓迁移补偿办法》昨日正式公布。按照此办法,此次迁移的黄金山公墓坟主最高可获4900元补偿。
据悉,此次黄金山公墓迁移工作,是为了京沪高速南京火车南站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范围包括:共青团路以东、绕城公路以南、宁溧路以西、秦淮河以北的黄金山公墓范围内墓穴及周边墓穴(私坟),补偿对象为墓穴使用权所有人,迁移时间是2008年3月4日至2008年6月30日,逾期不迁的将作为无主坟处理。
据介绍,该办法中补偿办法分为三种,即墓穴迁移补偿、墓穴迁移劳务费补偿和公墓迁移奖励。墓穴迁移补偿标准分两种,经殡葬管理处办理购置手续登记在册的墓穴和未经殡葬管理处办理购置手续登记在册的墓穴;墓穴迁移劳务费补偿也分棺木和骨灰二类。而公墓迁移奖励则是根据迁移时间做标准的,越早迁移奖励金额就比较高,逾期未迁移的墓穴,将作为无主墓穴,作深埋处置。
该办法规定,黄金山公墓迁移的墓穴,由墓穴使用权所有人自由选择安葬、安放方式;自迁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止,凡从黄金山地区迁移到该市民政局所属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标准墓型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其它经营性公墓参照执行。经殡葬管理处办理购置手续登记在册的墓穴再次购置经营性公墓的,享受每座墓价优惠30%;搬到江宁区铜井洪幕山墓地安葬的,按低价墓优惠供应;未经殡葬管理处办理购置手续登记在册的墓穴(私坟)购置经营性公墓的,享受每座墓价优惠15%。
此外,墓穴使用权所有人迁移墓穴应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墓葬证,到相关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墓穴迁移完成后并经管理人员实地察看,由管理人员发放墓穴已迁移证明;墓穴使用权所有人凭此证明和骨灰领取墓穴迁移补偿费及劳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