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海说,据《中国房地产土地囤积及资金沉淀评估报告》显示,到2007年底,开发商通过规范和非规范囤地约10亿平方米。他认为,此囤地规模,大约可支持开发商开发4年,也就是一个完整的开发期。他呼吁土地监察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地名等地理信息集成系统,对闲置土地认真识别分析,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应依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