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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


发布日期:2008-4-24  信息来源: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促进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证后以更快的速度投入开发,南京规定已拍卖的土地一年内动工面积不超过1/3或者投资额不足1/4的地块,将被视为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收取违约金、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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