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城综治委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今后,太原市将为流动人口提供统一租房服务,以改变其租房随意、行踪不明造成的管理隐患。同时,太原市将多部门联手,保护流动人口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权益。
在太原市,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3日以上的人员,包括省外来并人员,省内其他市、县来并人员,娄烦、古交、清徐、阳曲之间相互流动的人员,以及市辖六城区与娄烦等县市之间相互流动的人员。
截至去年9月30日,太原市流动人口总数已超过43万人。一直以来,流动人口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强,难以进行一对一的管理。为破解该难题,太原市决定从流动人口租房入手,实行“统一招租、以房管人”的政策。今后实施时,太原市将在社区或村建立综治工作站,负责采集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建立起暂住人口数据库、租赁房屋数据库,并统一租房。房主要把出租权交给综治工作站,由后者租房给流动人口。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流动人口必须交验婚育证明、办理《暂住证》,“一站式”办完所有手续。这样,流动人口就进入政府部门管理视线,从而减少了因房屋出租诱发的治安隐患。
此外,太原市还将建立用工单位流动人口数据库、流动育龄妇女数据库。今后,太原市将多部门联手,保护流动人口权益。例如,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国家法定的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等疾病预防控制方面,让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教育部门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等。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社区、村,还将吸收和组织流动人口党、团员参加组织生活,维护其政治权益。
此外,太原市将继续实行暂住证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居住证制度,并于将来取代暂住证。届时,居住证将成为流动人口劳动就业、务工经商、医疗保险、子女就学、计划免疫、租赁房屋、购车买房等生活工作的必要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