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海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对位于狮山穆天子山庄19间进行违法搭建的别墅进行查封。据悉,这是我市首次大规模查封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抢建工地。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穆天子山庄的加华府路,见到一幢正在施工的别墅工地。该别墅规划为两层,但业主李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扩建二层框架结构和一幢一层楼房,并在空地上建造游泳池。据记者目测,违法搭建的二层框架结构面积约30平方米,另外所搭建的一层楼房有20平方米,游泳池也有近40平方米。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几名施工人员正在施工。而墙壁上,执法局一个月前所张贴的《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仍完好无损。
执法人员先勒令施工人员停止施工,切断供水和供电,并贴上了封条和《查封施工现场决定书》。决定书上写明,事主如不服决定,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海区政府或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南海区法院起诉。
而在爵士汇路一别墅前,记者看到,事主擅自在两层的别墅上增建一层。执法人员同样对其进行查封,同时切断了供水和供电。
据南海区行政执法局监督科负责人何有新介绍,一个月前,执法部门收到群众举报和通过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穆天子山庄不少业主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搭建,在收到执法部门的《询问调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然违法抢建。“第一批共有19户业主违法搭建,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置。”何有新说,如果事主拒不执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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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