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市民意见
未来4年,我市将新增住房总需求1.45亿平方米,全市拟建限价商品住房351万平方米,住房建设将由环线内核心区向环线外拓展区延伸……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发布《重庆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市民意见及建议。
4年增住房需求1.45亿平方米
根据规划,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将达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到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目标,预计2008年~2012年,我市新增住房总需求为1.45亿平方米,商品住房需求约为1.22亿平方米,保障性住房需求约为0.23亿平方米。
拟建住房14543万平方米
规划要求,2008年~2012年,全市拟建设住房建筑总面积14543万平方米(含农民工宿舍),其中都市区拟建设住房建筑面积9457万平方米。中小套型商品住房8166万平方米,都市区为5152万平方米;其他商品住房3748万平方米,都市区为2479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351万平方米,都市区为24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50万平方米,都市区为19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028万平方米,都市区为1385万平方米。
建面90平米以下 占总面积七成以上
住房总量中,单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为10795万平方米,占住房建设总面积的74.23%。政府保障性住房(含农民工宿舍)总建筑面积2415万平方米,占住房建设总面积的16.61%。
中小套型商住房 建设用地占一半
在规划期内,全市共供应住房建设用地6454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3416公顷,其他商品住房用地1881公顷,限价商品住房用地151公顷,廉租住房用地131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875公顷。
从住房建设用地区域安排上看,规划期内,都市区共供应住房建设用地3881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981公顷;远郊区县共供应住房建设用地2573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435公顷。
在土地供应方面,将禁止别墅类住房的土地供应。
推广梯度消费模式 将加强售房监督管理
据了解,我市将增强住房二级市场及租赁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和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
积极推广住房梯度消费模式。引导居民以经济、实用为原则,购买或租赁符合家庭实际需要的住房;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引导居民改变求大、求宽的消费观念,提倡理性消费。
在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将加强对商品住房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土地供应动态监测制度。
按照要求,都市区的住房布局将呈组团式结构,各区域地理环境、产业发展、人群聚居等特点各不相同,住房建设布局要点线结合、各有侧重、富有特色。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严格控制住房用地规模,限制高密度、高容积率居住开发,合理适度地建设高品质居住区。
■点线结合:既要充分考虑市民居住取向,在各区域建设完善居住配套,又要积极引导城市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线路、站点周边的住房建设,通过快速公共交通“廊道效应”,推进住房建设由环线内核心区向环线外拓展区延伸。
■各有侧重:将住房建设与区域特点、发展方向相结合,在各类住房布局上各有侧重。
■富有特色:集中体现重庆“两江四岸”山水风貌,打造多样性、艺术性的住房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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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全市城镇现有住房总建筑面积37177万平方米,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31平方米,其中,都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68平方米,住房成套率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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