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房企热衷发行公司债。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房企融资较为困难,公司债券为房地产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的稳定性。如果下半年市场继续低迷,那么发行公司债很有可能成为房企融资主要方式。
今年5月份以来,保利地产、新湖中宝、万科A、北辰实业分别发行43亿元、14亿元、59亿元、17亿元公司债的申请相继获得证监会的审批,这是继3月12日金地集团12亿元公司债获批后,证监会再度密集放行房企的再融资计划。
中信建投研究所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指出,目前国内房地产企业的确热衷发行公司债来进行融资,而不是象以前一样更倾向于公开增发再融资和向银行贷款。造成这一新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相比银行贷款,公司债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节省财务费用。而且公司债利率也相对较高,例如新湖中宝发债利率高达9%,创下公司债的票面利率纪录。
其次,今年以来国内二级市场不景气,对公开增发再融资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一方面,一些企业的股价跌幅较大,等股价重新涨上去的时间成本非常大。另一方面,调整增发方案对于很多公司来说是个两难选择。因为高价增发,对于参与配售的老股东来说不公平;低价增发,则无法筹集到计划中的资金规模;而如果增发股份规模,又会摊薄每股收益。
对于国内房企下半年的融资渠道选择,该研究员表示,如果房地产市场继续低迷,那么发债融资很有可能成为房企融资主要方式。中金公司地产分析师白宏炜认为,政策层面现在对房地产公司再融资体现出“宽严相济”的思路。
中信证券相关人士表示,在当前房地产行业融资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公司债的发行是对公司信用资质的充分肯定。而且公司债券为房地产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融资的稳定性。
南京证券研究所包晓霞认为,随着房地产上市公司股份增发和公司债发行方案陆续获批,市场的观望情绪将告一段落,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回暖。
早在07年管理层就明确表示支持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07年6月,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表示,今后地产企业融资应避免走“银行贷款”、“上市股权售让”两个极端,大型房企在投融资过程中应该考虑更多选择一些中间产品,例如公司债券。证监会07年8月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发行工作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