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份国家发改委宣布提高成品油价格之后,8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
此次汽车消费税税率调整的具体内容为: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有专家表示,在传统能源日益短缺、石油价格高企的情势下,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就在汽车消费税调整后的第六天,8月19号发改委发布通知,宣布自8月20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微幅上调电价的做法只能短暂缓解中国的电荒难题。”世界能源金融大会主席何世红认为,“只有逐步实现电力定价市场化,电荒之患才能真正根除。”不久之前,国家能源局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标志着一个全新的中国能源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开始运行,也标着这中国的能源机制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近期也曾表示,中国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择机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
在能源机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国金融网继再次联合亚洲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研究院等多家权威机构,联合世界各国政府官员、石油石化大亨、金融家、知名企业家等千余人汇聚北京,共同探讨“全球石油市场走向与金融合作”、“全球能源开发与金融合作”、“中国金融崛起与城市发展战略”等命题,为中国的能源机制改革出谋划策。
“中国能源机制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政策的制定应当体现在能源产品及能耗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消费的各个环节,并应设立相应的约束制度及激励政策。”世界能源金融大会主席何世红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