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内外经济整体下滑、宏观调控持续深化等因素影响,南京房地产市场与全国多数城市一样步入调整阶段,商品房成交量下降、新开工面积下降、房地产价格小幅波动。如不采取及时必要调控措施,将会出现一系列问题。
为此,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昨天上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秀洲以及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丁和庚对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改善人居成效明显
近年来,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南京认真贯彻落实“国八条”和“国六条”等政策,同时结合南京实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定市场。尤其是2007年以来,南京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综合措施,有效地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保持、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2002年到2008年上半年,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共销售商品房4000多万平方米,年均增幅达到13%,充分发挥了改善人居条件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南京市共竣工经济适用住房700多万平方米,7万余户低收入家庭入住新居;廉租保障制度覆盖1万余户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02年的21.4平方米,提高到目前近33平方米,达到并超过了小康标准。
今年楼市成交量下降
今年以来,由于国内国际发展形势的变化,以及房地产行业本身的调整,南京出现了商品房成交量下降、新开工面积下降、房地产价格小幅波动、涉房社会问题显现等新变化。
据网上房地产统计显示,今年1~8月南京市(含溧水、高淳)商品住房销售量为296.8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约五成,而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增加近两成。在价升量缩格局下,7月以来市场观望气氛日趋浓厚,加上未来2月上市即将放量因素,南京市房地产市场正处于“熊市”上半场与下半场的转折点。
而一方面,经济增长问题重新成为中央政府的首要工作,为南京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机遇,另一方面,西安、长沙、厦门等城市相继出台“救市”政策,也为南京做出了示范效应。
防止楼市大起大落
“南京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如不采取及时必要调控措施,将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解释说,首先直接影响房地产业的持续平稳发展。南京市房地产市场是发展中的市场,当前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土地成交、新开工面积等主要先行指标出现了明显下滑,如不采取措施,则必然导致今后供求关系失衡,进而导致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影响房地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是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由于房地产业涉及到50多个行业,一旦发生大落现象,直接危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出现经济负增长、大量失业、烂尾楼和金融风险等。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较为不利的情况下,稳定房地产业发展至关重要。
此外,还将直接影响住房民生的有效改善。目前市区仍有四成左右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仍不足30平方米,要解决大部分这类市民大量的自主性、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大量的新增需求,必须依靠稳定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来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还要通过房地产市场的税费收入,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资金保障。此外,房地产市场出现波动,居民住宅这类不动产财富也会大幅缩水,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消费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