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今日热点 | 房地产金融 | 尾房新闻 | 家居风水 | 购房指南 | 漫画地产 | 房产社区
地产研究 | 楼市快讯 | 二手房动态 | 认识尾房 | 设计空间 | 租房指南 | 土地政策 | 拆迁政策
专家评论 | 别墅动态 | 写字楼动态 | 租房故事 | 业主维权 | 淘二手房 | 房贷政策 | 其它政策
出租房 | 求租房 | 合租房 | 公寓 | 二手房 | 商住楼 | 别墅 | 厂房 | 写字楼出租出售 | 商铺出租出售
 
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 房产资讯 >> 业主维权  
装修答疑 业主注意这些装修纠纷投诉不被受理


发布日期:2008-9-28  信息来源: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提问:我家的装修是经人介绍的施工队,干活也没签合同,后来发现他们偷工减料糊弄我,而且态度蛮横,就想投诉他们,可是他们说你去投诉吧,咱这种情况是没人受理的。我的邻居也有投诉不被受理的情况。请问:监管部门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回答:

    家庭装潢工程一旦出现纠纷 ,消费者往往想到投诉。但有些时候,投诉却不会被受理,比如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就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不受理投诉:

    1.消费者与家装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而引起装修纠纷的;

    2.提供不出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的;

    3.提供不出家装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

    4.家装工程的价格,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而又对合同价格提出异议进行投诉的;

    5.超过家装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担违约责任的;

    6.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7.已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

    9.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或处理的;

    11.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消费者在选择施工队伍、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过程中都可能因疏忽或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而导致自己将来无法顺利投诉,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韶关家园房产频道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用户使用本站的服务,即认为用户同意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之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韶关家园房产频道-韶关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韶关房产网),韶关租房、韶关二手房、韶关楼盘◆◆◆
Copyright © 2006-2008 SG169.COM  韶关家园房产频道 经营许可证:粤B2-20051051 粤ICP备05018379号